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批复,高坪法院作为全市法院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试点法院之一,管辖顺庆、嘉陵、西充、营山和蓬安五县(区)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。超前谋划,主动对接,五项措施积极做好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。
广泛宣传,指导诉讼。为方便群众了解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情况,指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,理性参与诉讼活动,印发行政诉讼须知、张贴公告,并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和其他新闻传播途径,开展对试点工作的宣传,增强社会各界的理解、认同和支持。
加强沟通,协调配合。加强与非集中管辖法院的联系沟通,及时调研、掌握行政诉讼案件数量、成因及案件倾势,主动会同非集中管辖法院妥善解决试点工作出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,积极做好各类行政案件审理应对之策。
规范审判,提质增效。为推进试点工作,制定并实施《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工作办法》,落实相关规定,严格行政审判程序,规范行政审判活动,同时与法官及司法辅助人员的岗位责任制、绩效考评等有机衔接,增强工作计划性,统筹兼顾,确保行政案件提质增效。
落实保障,务求实效。主动向区委、区人大做好汇报工作,通报集中管辖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做法,积极争取重视与支持。同时认真研究落实试点工作的保障措施,配齐配强行政审判人员,完备办公办案装(设)备。
落实责任,完善机制。担负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的重任,依法履职尽责。建立对非集中管辖法院移送或者所在辖区公民(法人)诉至本院行政案件的审理机制、非集中管辖法院的协助机制、巡回审判机制及对行政审判业务的考核考评机制等。 |